
2007年11月3日至4日“2007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召开,会后发表《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攀枝花宣言》,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矿业联合会,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矿产开发管理司,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3日至4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共同召开了以“保护资源、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矿业”为主题的“2007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来自矿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的企业家、专家和领导以及新闻媒介近200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会议代表一致认为—— 一、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保护资源环境基本国策的根本要求,是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 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资源保证,是经济增长中减少资源代价和环境代价的重要途径。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矿业循环经济要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与社会效益、生态文明相一致。 四、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体现的是一种新的社会文明。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崇尚节俭的优良传统,有限的矿产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我们应当珍惜资源,为子孙后代造福。 会议代表一致承诺—— 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践保护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领域的各个环节,实现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促进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六、政府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者,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经济政策,科学编制规划,严格执行矿山准入制度,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七、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做到依法经营,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把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原则,把节约放在生产的首位;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生产者的责任延伸,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八、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持单位,坚持科技创新、体制创新,产、学、研相结合,着力突破制约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重点对难开采、难选冶、难综合利用并具有重大影响的难题进行科技攻关。开发节约、替代、循环利用、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九、行业协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推动者,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经验,反映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循环经济的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使循环经济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 十、新闻单位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者,加大循环经济宣传力度,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努力使保护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共同的道德准则和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努力创造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 会议代表一致倡议—— 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矿山企业、地勘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新闻单位承担起各自的社会责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推进我国矿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为“保护资源、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矿业”做出新的贡献。
附: 会议论文PPT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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