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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执法亦“温柔”
——山东省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新”思路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8月14日 作者:王平 孟凡君 编辑:李晓娜 谭红梅

  

组织开展矿山企业半年检查 

   

深入矿山企业检查依法开采情况

局领导班子研究矿山规划

引子
  “两池荷花,一城芙蓉。”描写的是山东省滕州市。
  滕州,滕取泉水“腾涌”之意,这里古为“三国五邑”之地,“文化昌明”之邦,秦时就已在此设置了滕县。
  据《旧唐书》载:唐贞观十三年六月,唐太宗李世民封其弟李元婴为滕王,李元婴的原始诏封地古滕国即今天的滕州。文献记载,滕州市境内的古薛国中部,就有汉代冶铁遗址,西汉年间曾在此设置“铁官”。两千多年后,这里依然矿产连绵,境内矿产资源蕴藏十分丰富,现在已成为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矿产经济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遥望葱茏的山野,聆听万籁的和鸣。滕州,这里有追不尽的古今遐思,这里有数不清的矿管故事。

乱矿之苦
  昔时滕王今何在? 凤舞龙腾歌未休。难以想象,就在几年前,滕州和全国其他矿产资源地区一样,矿山开发“满目疮痍”,矿产资源管理也面临着治乱、治散、治小、治本的问题。
  近年来,矿业的不断升温,滕州地区大小矿山“遍地开花”, 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曾令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疲于奔命”,“焦头烂额”。有些地方的村民利用机动水泥船、潜水泵等设施,在矿山附近的积水坑内挖砂,给矿山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隐患;有些矿山矿权相互重叠,且部分矿巷道相通,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西汉年间的铁官是否也曾受“矿乱”之困苦,我们今天已经无从考证,但滕州几年前存在的矿乱之苦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回忆说,2002年,该局在一次执法过程中,被几十个“非法采矿者”围攻。面对紧张局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十分沉着冷静,一边耐心地解释,一边“暗中”联系当地公安局速来“救援”。直到公安干警赶到,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才“解围”。矿产管理科的同志事后称“有惊无险”,“终身难忘”。
  就在此后,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加大了矿山执法力度,治乱虽然取得明显效果,但成果不巩固;治散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进展不平衡;治本虽然迈出新步伐,但任重而道远,整顿规范工作仍是滕州市国土资源局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
特别是2003年7月26日,当地木石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给了滕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一个深刻而沉痛的教训。
  谈到这方面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西臣这个魁梧、刚强的汉子,带着憨厚的笑容,不由得慨叹:“国土资源工作可真是‘难’和‘苦’啊!”
  但必须面对现实,怎么办?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关键是,如何“从头越”?一个紧迫的问题摆在了滕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面前。

服务之柔
  滕州市是古代“科圣”墨子的故乡,墨子的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直熏陶着这里的人们。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在长期的国土资源工作中,深刻领悟到墨子“爱利为民”的思想,认识到矿产资源管理不仅仅是一项部门工作,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建立,是一项功在当今、惠泽千秋的大事。
  但事实上,国土资源局和非法采矿,如同猫和老鼠,在无止无休地“捉迷藏”,有些矿山企业采取“对抗式”方法对付国土资源局“监督式”管理,矿山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几乎成了一个难以医治的“顽症”。
  痛定思痛,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经过长期思考,认真总结,反复研讨后认识到,要想取得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必须改变工作方式和方法,工作思路重在谋“变”。
  “两池荷花,一城芙蓉”,映照在“滕涌”的泉水之中。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刘西臣局长在“滕涌”般的工作思路中,理出了“变”的思路,理出了“高招”, 找到了“从头越”的“头”。这个“头”就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为矿山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变“生硬式”管理为“人性化”管理,变“我管理你接受”为“你需求我服务”。
  因为,刘西臣局长知道,这是新形势下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是树立管理部门良好形象,融洽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服务者与服务对象关系的要求,是推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要求。
  接着,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的付丽萍副局长亲自带队,在实际工作中开始了一系列为矿山企业服务的举措。她说,作为一名女同志,做服务工作更具有优势。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顿时化为一股春风,涤荡在漫山遍野。
  一是提供政策服务。滕州市国土资源局为矿山企业生存和发展着想,积极争取优先、优惠政策,加大资源枯竭型矿山内部挖潜和接续资源项目争跑力度。他们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资料,指导矿山企业强化顶层煤、浮煤回收措施,提高了资源利用水平。国土资源局矿管科还帮助郭庄、级索等4个矿井完成了接续矿井的选址、论证工作。
在那些日子里,国土资源局矿管科工作人员已经把自己变成了矿山企业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尽力,直至矿井建成并投产。
  二是提供制度服务。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结合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在矿山企业普遍建立“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用机制推动工作,用制度管理工作。同时注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在全市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设置警示牌,建立了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通报和预警机制,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是提供技术服务。滕州局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方面要求矿山企业实施塌陷地综合治理;另一方面在规划方案、施工监管、检查验收等环节中提供技术服务,确保治理效果。
  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确实是“办事不嫌琐,为民不怕烦”。有时候,他们帮着矿山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排队站在办事大厅里,朴素得看不出他们是局里的工作人员。为了矿产资源整合,他们“苦口婆心”,做说服工作,奔波于各个企业之间,有时一个矿山企业要走访20几次。这种工作方式顿时拉近了国土资源局和矿山企业之间的距离。
  滕州市境内的所有矿山矿井,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的同志几乎都去过,有的还不止一次。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的付丽萍局长,身着“肥大”的矿工衣装,头戴明亮的矿灯,和矿工们排成长长的一队,汗流浃背地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走在幽深昏暗的巷道内已是“家常便饭”。他们的热情、执著,最终感化了企业负责人,使资源整合得以顺利进行。
  一位矿山企业负责人这样说,国土资源局服务过的矿山企业,如果再违法违规而明知故犯,于心何忍?
  滕州市力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阎广臣这样评价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雷厉风行快干事,知难而进干成事,心系企业干好事,一心一意谋划事。”
  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却说,“作为管理部门,如果工作做不好,总觉得对不住这份工作!”
  诚哉斯言。“你需求,我服务”成为山东省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的“一枝独秀”。

执法之刚
  古语云:人随王法草随风。没有规矩何以成方圆?矿产资源管理亦是如此。
  滕州市国土资源人知道,矿产资源管理这个“头”并不是一味地无条件地服务,求得暂时的“和平”和“相安无事”,而是要在执法过程中“柔中带刚”、“铁面无私”。墨子强调“以义为利”的思想,“义”即法律法规,“利”即效益,意思是说“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服务是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是以矿山企业遵纪守法为前提的,决不允许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服务。
  心中有纲,执法不慌。滕州市早就科学制订了一个“规划”,两个“计划”,即《滕州市山石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禁采区采石企业年度关闭计划》、《矿山地质环境年度治理计划》,要求“禁采区内关停,限采区内收缩,开采区内聚集”。
  滕州市市长王刚曾指示,发展要“落地”,一定要发掘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潜力。
  东风吹来满眼春。刘西臣局长坦言:这些无疑增强了各级政府和矿业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业秩序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首先从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入手,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和“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严把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准入关。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坚持“八不办”原则:即不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办;申请资料不全的不办;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不办;不缴纳采矿权价款的不办;有资源纠纷的不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办;“三区两线”范围内的不办;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不办。这些“原则”无疑都闪现着墨子“强本节用”的思想火花。对这一点,国土资源局的态度十分坚决,不给违法违规矿山企业一点“侥幸”的幻想。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建立了定期巡查、“三率”指标考核、图纸月填季报、采煤工作面结束验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报告、档案管理等15项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后,为使矿产资源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照《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了12项储量管理台账,实行储量动用报告制度,由矿山企业在年初编制并上报《储量动用计划》,根据开采实际,每年两次编制上报《储量分析报告》,准确掌握资源动态;实行了验收制度,采煤工作面结束后,由煤炭企业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掌握其地质储量、动用储量、剩余储量和采出量,核算回采率,编写工作面验收报告等,并根据验收情况确定是否关闭采煤工作面;建立了“三率”指标考核,每年由煤炭企业制定煤炭回采率指标,经煤炭部门审核,国土资源局审批,作为煤炭资源回采率考核的依据。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科学整合资源,解决资源重叠、矿中矿问题,优化矿业布局。建立公安、工商、供电、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并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密度。矿政管理科科长吴恒涛说,在检查中,联合执法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到现场的方法,不定期、不定时地逐镇、逐村、逐山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采取井上查阅资料和井下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严查超层越界、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现象。
  吴恒涛介绍,他们严格实行检查办理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填写检查记录,现场反馈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的认定,由检查人员、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当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这样,既增强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又确保了资料的准确性。
  这些工作,国土资源局矿管科工作人员都始终“战斗”在第一线,使违法违规矿山“无处可藏”,几乎没有“漏网之鱼”。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还实行煤炭回采率指标与责任制挂钩制度,明确煤炭企业法人对煤炭回采率负直接责任,回采率指标与企业目标责任制、生产工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挂钩:实际指标超过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的指标,按照增加值进行奖励;实际指标达不到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的指标,按照比例进行处罚。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矿产资源治理整顿工作中之所以能“底气十足”,就是因为有政府的高度重视。早在2003年,滕州市委、市政府就明确政府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治理整顿矿业秩序、加强矿政管理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政府每年年初同镇(街)、矿山企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兑现。 

经验之典
  汀花无语自含情。滕州市国土资源局面对来自外界的压力,只要认准是合理合法的事情就不会退缩,即使会影响到个人的前途,也要坚持“伸张正义”。
  2003年,木石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相关责任部门相互推卸责任,滕州市国土资源局被确定为第一责任单位。实际上,有些责任不在于滕州市国土资源局。他们与相关责任部门“针锋相对”,据理力争,令相关责任单位“难以招架”,以致“黯然哑声”。
  “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一定负责,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绝不承担。”因为他们坚信:相关责任部门没发现问题,是失职;如果发现问题而不去制止,就是渎职。在国土资源局的“当仁不让”下,此次事故,他们只承担了该承担的责任。事后,滕州市市长王刚赞许国土资源局的“舌战群儒”。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同志谈起这些,总是淡淡一笑,仿佛都是他们不经意间做的。可实际上,他们继承了墨子“悦行忠义”的高尚品质,毫无怨言地牺牲了多少节假日,付出了多少心血。这一切,只有他们的亲人知道,只有他们身边的同事知道,只有沉默的山野知道。
  为了帮助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提高回采率,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同志认真指导,帮助他们优化设计方案和采场布局,严格现场管理,堵塞环节漏洞,创新工作机制,确保长效发展,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了贡献。
  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2005年9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社等中央新闻媒体专程奔赴滕州曹庄煤矿进行采访,专题报道该矿的做法。有关专家称,没想到这么小的煤矿管理得会这么好、这么到位、回采率会这么高,誉之为“富有开拓精神和实用高效”的“曹煤模式”,建议在全国中小型煤炭矿山企业推广。
  古迹近荆流,曾向高台怀世子;遗封原叔绣,莫将飞阁误滕王。滕州市通过规划管理,已经将全市山石资源划分为6个禁采区,6个限采区和6个允许开采区,共关闭、取缔无证开采企业71家,没收非法采矿工具82件,拆除采矿设备3家,整合办理采矿许可证14个。全市划出6处重点治理区域,采取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等措施,加大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恢复地质生态环境。

重任之责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在2008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指出,严把采矿权授予关,严控采矿权审批总量和开采总量。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牢记国土资源部门神圣职责,丝毫不敢懈怠。局长刘西臣介绍说,2008年,滕州国土资源局围绕“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这一中心,提出突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两个重点,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产资源整合”四项工程,实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队伍形象更加明显提升”五大目标,努力为滕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国土资源环境。
  当代著名墨学专家杨向奎曾说过,“一部《墨经》无论在自然科学的哪一方面,都超过整个希腊,至少等于整个希腊。”我们可以这样说,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执法”与“服务”并存,改“监督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实现了矿业秩序的和谐,验证了“治理”与“被治理”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赋予了矿产资源管理一个新的内涵,即寓服务于管理,又超越于管理之上。
  如今,走进滕州,映入眼帘的是:红荷万亩,芦荡百里,翠堤蜿蜒,绿水长流,千帆凌波。《孟子·梁惠王上》记载:文王以民为台……而民欢乐之。在公开场合,国土资源局的同志从来不事张扬,而他们却是这样一群实实在在的人。有时候,他们也会在休闲时“    ”(“谈论”之意)当地的风土人情;有时候,他们和朋友们“挨着靠着渔船同坐,说着笑着湖上欢歌”;有时候,他们和街邻们茶余饭后在一起“拉呱”;有的时候,他们和亲朋好友在一起,也会把酒喝“大”;有时候,去山里巡查,回来顺路会从田野里拔几把野菜,和家里人蘸着酱吃得那么香甜。他们是一群普通人,又是群英式的战士。
  生平不喜言争竞,付与游人自在看。滕州市国土资源局,他们正以高度的责任心,默默地支撑起一方矿山的平安,保护着这片土地的安宁。
  南望微湖好夜月,北瞻龙岭仰晴云。这里远山含黛,近水呈绿,碧天如洗,红莲摇霞。著名学者、墨学专家蔡尚思说,“墨子的大部分思想与精神,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是无比伟大的。中国出了一个墨子,是最值得中国人骄傲的。”深谙墨子思想的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样值得我们骄傲,因为,在滕州市国土资源局,我们可以感受到墨子“爱利为民”思想的再现,“以义为利”行为的延续,“悦行忠义”品质的发展,“强本节用”美德的弘扬。他们同样是我们引以自豪的“国土卫士”,而他们从事的滕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像漫山梨花一样,在展示着一种摄人心魄的灵动,一种亮丽妩媚的典雅,一种升华到极致的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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