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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易发区不做评估不得发采矿证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8月12日 作者: 编辑:张丽华 张伟楠

      本报讯  (记者 李 平)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一律不批地,一律不发采矿许可证。在近日召开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视频会商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作了如上表述。
      汪民说,当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汛期这个重点,以地震灾区和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地区为重点,全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汪民要求,各地要依据排查结果,狠抓落实。要以泥石流沟口、堆积扇、靠山、靠崖以及旅游景点、学校、城镇、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重点防范地段为重点,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巡查。在重要路段、沟口设立警示牌。对发现的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制,明确监测、预警措施,要把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人人皆知,避险路线要切实可行。
      汪民指出,各相关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有针对性地完善重大隐患点的防灾应急预案。特别是威胁城镇、村寨、重要设施、交通干线及学校等区域的地灾隐患点,都要有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按照国家和本省(区、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应急机构,培训应急人员,落实应急装备,保证通讯畅通,全面提高防灾应急能力。
      汪民特别强调,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地震灾区,要加密预警预报的频次和范围,扩大覆盖面,提高针对性,增强时效性,对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重要的交通运输线和设施,要做出专项预报,同时要想方设法使可能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及当地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收到预报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避灾减灾措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各地要想方设法用好这个窗口,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知识。
      汪民表示,今年汛期,国土资源部将继续组织有关单位,及时生产和组织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以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和效率。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各地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国土资源部正在组织建设全国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希望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借此机会,切实把群测群防体系各级责任人落实到位。
      汪民指出,地震灾区的国土资源部门要针对城镇、乡村等人口密集区,交通干道、江河流域和一些重要工矿设施,继续加强巡查排查,确保重建中防灾措施的落实。东南沿海地区要强化台风防御。要把防台风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屯、户组,把责任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确保地质灾害防范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湖北、重庆两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质量,积极做好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为三峡工程的提前蓄水提供保障。陕西等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要特别警惕黄土湿陷造成的塌陷和滑坡。青藏、云贵高原地区要防范因强降雨带来的地质灾害。要提醒矿山企业注意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8月1日,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太钢尖山铁矿就因矿渣堆放不当,导致黄土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汪民强调,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以防为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为了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或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范措施。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好督促检查,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未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而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必须进行严肃查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一律不批地,一律不发采矿许可证。
      汪民说,防治工作不只是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的事,要努力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指导和协助建设、交通、铁道、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落实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有关排查成果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督促和监督相关部门对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防治,国土资源部门在技术上要给予大力支持。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调查,涉及相关部门业务的,要及时通告,主动协调配合,开展抢险救灾,为确保城镇乡村安全,保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各类重要经济目标和设施安全,共同努力做好地灾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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