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的依据和目标
由环境保护部和四川、甘肃、陕西3省人民政府编制,旨在为地震灾区生态修复、环境整治重建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7月21日,环境保护部通过了《汶川地震灾后生态修复规划》。该《规划》是由环保部和四川、甘肃、陕西3省人民政府编制的。这一规划的编制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大纲》和《国务院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同时结合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规划》分析了受损情况,明确了恢复重建目标,确定了主要任务和工作领域,落实责任,提出措施,它是汶川地震灾后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重要内容,主要指导2008年~2010年期间地震重灾区生态修复、环境整治重建工作。
《规划》的目标分为3个阶段:当前要优先排除环境风险,重点推进与人民生活、生产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初步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到2010年,要完成灾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企业治污设施恢复重建,实现与城镇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到2015年,要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逐步恢复自然生态系统,持续改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
摸清环境破坏情况 评估环境影响
地震灾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地震对当地环保设施、生态系统和环境监管能力造成极大损坏
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地震重灾区涉及到6个生态亚区,这一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农、林产品提供,人居保障功能。
地震灾区是我国高危行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四川6个重灾地市有45家国控或省控重点化工企业、5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出口企业,成都、德阳和绵阳是四川省重要的化工走廊。四川、陕西、甘肃等省也是我国放射源数量较多的省份,各种核设施较集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环境风险隐患较大,人口密集,监管任务重。
通过对震区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可以得出以下5点结论:一是灾区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但长期影响不容忽视。由于应对及时、措施得当,震后灾区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灾区没有发生次生重大环境事件,所有核设施均处于安全状态,未发现有放射性物质泄漏进入环境当中。但考虑到汶川地震为构造地震,其对环境系统、生态系统还将有影响。此外,地震重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设强度会很大,企业恢复生产发生环境事故的风险程度增高。随着认识、分析的不断深入,地震对生态环境系统的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影响将逐步显现。
二是自然生态环境受损严重,生态功能明显下降。此次地震灾害破坏了大量的植被,诱发了大量次生灾害,降低了生态系统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山洪暴发、泥石流等次生环境灾害的风险加大,灾后区域年增加土壤侵蚀量将达到数百万吨,严重威胁成都平原乃至长江中下游的生态安全。
三是环境监管和治污能力下降,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区域灾后环境监管能力受到严重破坏,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自然保护区管理、辐射环境监管等基础能力受到严重破坏,环境监管基础条件、保障降低,对灾区环境监管存在失控的风险,加剧了环境质量控制的难度。加之区域的治污设施大量受损,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的保障能力受到一定的影响,增加了发生潜在环境事件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灾区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加大。
四是地震灾害引发新的次生环境风险。目前,灾区有重大环境安全隐患99处,较大环境安全隐患有20处。在抗震救灾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临时安置点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对环境造成了很大承载负荷和较大的环境风险;个别地区则存在过度使用消杀灭药剂的现象,对环境的威胁也较大。
五是生态环境影响的地域差异将对灾后生态修复提出挑战。在汶川、理县、茂县等岷江上游的干旱河谷地区,人口密集,震前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特大地震后产生了大量的山体滑坡、泥石流,自然植被破坏十分严重,加之干旱河谷严酷的自然条件使得这一区域生态环境自然恢复能力较弱、恢复进程缓慢,地震对这一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影响比较明显,灾后重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较大,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变得更加突出,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而在成都、德阳和绵阳等靠近盆地周边山区区域,人口比较密集,地震造成的环保设施破坏、工矿企业污染物泄漏等环境危害相对比较严重,水体、大气和土壤等环境质量受影响程度比较重。但是,由于这一区域水热条件好,自然条件相对比较优越,环境承载力和自然恢复能力都好于龙门山西部地区。
明确措施步骤 规划实施有条不紊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现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划实施步伐;严格规划实施评估考核
要国家支持、对口支援和地方自力更生相结合,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家加强对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相关省环保局为成员,指导和协调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本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环境污染治理、退化生态环境的恢复与重建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农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林业、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工作。
要加强规划、政策实施的统筹协调,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紧密配合,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做好服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各地方政府要突出重点,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修复规划,按照重建规划指导方案明确的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和环保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突出灾后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重点任务,分清缓急,突出重点,分期建设,编制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年度计划。
要建立规划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明确规划实施评估重点,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体系,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在2010年和2015年底分别对过渡安置期和恢复重建期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全社会公布。
修复治污设施 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修复污染土壤;恢复企业治污设施,推进产业有序提升;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提高治理防护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开展核与辐射安全评估,做好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评价核设施与辐照装置的安全水平,提出设施装置继续安全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需要的整改措施,排除可能的环境影响隐患。提出灾区内新核设施选址要求和设施装置退役要求。加强核安全监督,强化各项技术审评工作,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同时,加强地市级放射源监管,完善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建设。加快推进核设施退役及污染场所整治工作。完善灾区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辐射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在重点城市建设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立重要流域、饮用水、地下水等水体监测点,空气、陆地、土壤、生物样品辐射监测点,以及电磁辐射监测等站点。在重点核设施周围建设辐射环境安全预警监测系统。适时开展应急监测,建立并完善灾区内辐射监测网络。
二是修复水生态系统,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在确保城乡饮用水源安全的同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和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尽快修复灾区受损的17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加快规划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度。2010年前,加快实施《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等18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并进行复核。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一体化分散型无害化处理装置,建设1000个临时居民安置点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
科学实施灾区水生态系统的恢复。加强灾后水生态损失调查。开展流域综合整治,恢复水生态系统。以重灾区受损严重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修复为重点,按照维护自然的原则,及时开展受灾流域和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面源污染防治。
三是综合应对灾区固体废物污染,修复污染土壤。切实做好废墟清理和废弃资源的再利用;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尽快修复受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无害化处理进程;加快污染场地修复治理。
四是恢复企业治污设施,推进产业有序布局提升发展。
——全面开展企业治污设施的风险排查和恢复改造工作,把恢复治污设施和制订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作为企业恢复生产的重要要求,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尽快恢复灾区内283个受损企业治污设施,以及在地震中遭到破坏的彭州龙门山镇尾矿库等矿山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实验分析室应与治污设施同时恢复。
——淘汰、恢复与提升并举,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落后产业和污染企业的淘汰步伐。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受损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在灾区重建、新建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可持续发展。
——根据重建生态风险和环境容量指导灾区重建。重建生态极风险区应尽量将人口向外迁移,或集中于区内少量适宜居住的平坝区域。确需建设的,应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破坏的产业和行业发展,禁止新建和恢复高污染企业,重点发展生态旅游。
五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制定岷江上游森林重要生态功能区、秦巴山地森林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恢复方案。推动一批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按照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同的主导生态功能,开展生态功能恢复重建的示范工程。
六是恢复提高监管能力,确保重建环境安全。优先建设四川、陕西生态监测遥感解译工作站及阿坝、绵阳等生态监测片区中心,通过遥感解译及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评价,掌握地震前后区域生态环境动态变化。建立龙门山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设立生态敏感及脆弱区野外长期观测台点。
制定相应政策 为恢复重建保驾护航
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制定并实施有利于恢复重建的优惠政策,加大调查、评估、科研基础工作的支撑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资金效率
首先,加强加快灾后环境影响的调查评估工作,在开展灾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受灾区县恢复重建的适宜人口规模和产业准入要求。所有灾区县市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意见对规划进行优化和调整。所有重建县市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必须与城镇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工业企业恢复重建必须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各项环保要求,坚决淘汰高消耗、高污染工业企业和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恢复的工业企业也必须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恢复、同时使用、同时运行。所有新建企业必须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
其次,制定并实施有利于恢复重建的优惠政策。灾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提成部分全部返还灾区,并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生态环境恢复重建。对捐赠捐建环境保护设施的社会企业,全额抵税。国家要建立对灾区环境治污设施建设帮扶机制,鼓励各省对灾区进行对口支援,建立各省环境监管能力支援财政支出渠道。将灾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投资纳入增值税转型范围,允许税前抵扣。受灾地区的环保能力建设投入、基本损毁的治污设施投入等部分由国家统一核销。发行灾区环境彩票,或者在现有福利、体育彩票中增列灾区环境保护支出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同时,加大调查、评估、科研基础工作的支撑力度。对灾区急需的废墟清理、土壤污染防治、新型环境问题识别与监测、生态修复技术等关键问题,组织开展科技专项,建立示范工程。加强灾后环境影响的调查评估,全面摸清地震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对策。研究提出适合灾区的污水、垃圾等处理技术工艺。组织对灾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调整研究。开展灾区城镇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研究与示范。
此外,要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资金效率。研究提出地震重灾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地方标准。在灾区推行环境保护工程代建制,加强重建工程项目的管理。环保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质量,要认真按照有关环保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要针对重建和异地新建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过程和运行的监管,切实提高污染治理项目的环境效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察,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环境灾害
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
城市里钢铁、冶金、石油化工、化肥、制药等行业以及化学品仓库一般都贮存有大量的酸、碱、光气、氯气以及其他一些化学品,多在卧式贮罐、露天或罩棚内贮存。如果贮罐没有固定,地震时有造成罐体翻滚、管路破损导致泄漏或流洒的可能性。城市的剧毒药品,除各科研、教学和工厂实验室有少量储存外,主要集中在有关的工厂和化工仓库。这类剧毒药品如果没有特殊管理,地震时库房倒塌、包装破坏,就可能造成火烧、水淹、雨淋和散失。在5·12大地震中,就有两家化工厂发生了液氨泄漏事故。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破坏
地震强大的扭曲力很容易使城市排污管道破裂,致使污水四溢,弥漫于城市之中,造成严重污染。同时可能对污水处理厂造成严重破坏,削弱城市废水处理能力,影响城市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引起地表水环境的恶化。
细菌和病毒从实验室外溢
城市中保存的细菌和病毒,主要集中在有关的科研和防疫单位,菌种的种类和毒株虽很多,但数量都不大。一般存放在电冰箱内,地震时只要冰箱不被破坏,不至于外溢。但临时保存的菌种、病毒株多在玻璃试管、玻璃皿或玻璃瓶内,遇到破坏性地震时,试管、器皿被打破,有可能外溢,造成传染。
放射性物质泄漏
放射源主要集中在核电站、辐射防护研究和农业科学研究单位。分布于煤田地质勘探、医疗防疫单位,用于教学和生产单位的比较少。目前,我国核电站都是按照很高的抗震级别来建造,抗震系统完善,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但其他放射源分布较散,一旦在工作时发生地震,或者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包装、贮存,将有可能对空气和水造成污染。
垃圾填埋场和尾矿库污染
地震造成地面裂缝、塌陷,喷水、冒砂等地面破坏,容易使原本填埋于土地深处的垃圾裸露于地表,引起环境污染。如果遇到阴雨天气或者城市水灾,将有可能使这些垃圾四处漂浮、腐败,滋生有害微生物,同时将渗出有毒有害物质。
一旦地震造成尾矿库的破坏,大量矿石废渣含有的重金属将可能造成水体以及土壤污染,对人体造成持久危害。
火灾和水灾造成的污染
地震很容易引起城市大火,大量塑料质地的建筑材料、电线、油料、化学纤维的焚烧将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给城市大气带来严重污染。同时,如果遇到自来水管道破裂或者阴雨天气,将会造成这些有毒有害气体进入土壤、地下水,造成持久污染。
如果地震引发了海啸、山崩阻塞河道、扭曲破坏堤坝造成河流水库决口,淹没城市,将对城市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因为一旦发生水灾,将会使泄漏的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病毒和细菌、城市污水弥漫于城市,造成极为严重的环境污染。水灾还极容易造成城市中尸体的腐败,滋生蚊蝇,水体中细菌、病毒大量繁殖,引起疫病流行。
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
地震造成的环境灾害不仅将对人类造成严重危害,对生物也将产生严重影响。由于许多生物对地震有敏锐的预测性,因此,往往地震前就大量迁移,并在地震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回归。这样,区域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就受到严重挑战。地震造成的直接灾害以及次生灾害将会造成陆生生物的巨大伤亡。地震后造成的地质构造、河流水文的改变,将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巨大影响,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地理环境基础。此次汶川大地震就使卧龙自然保护区遭受巨大破坏,部分大熊猫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