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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限价第二道令剑指流通环节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7月26日 作者: 徐炜旋 编辑:王远华 孙宇浩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煤炭价格的上涨情况,该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这是国家发改委自6月19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第二次针对电煤价格发文临时干预。
  与6月19日发布的临时干预措施主要要求煤炭企业实施最高限价不同,“二次限价令”要求对主要港口和集散地的动力煤实施最高限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二次限价令”规定,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即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限价水平分别为每吨860元、840元和850元。
煤价主要涨在流通环节
  由于电企亏损,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在调高电价的同时,出台了煤炭价格放开后第一个临时干预政策。
  然而,限价令实行一个多月来,反映全国煤炭市场的“晴雨表”——秦皇岛港中转煤炭价格却持续创出新高。据了解,6月19日,秦皇岛港5500大卡煤炭中转价格约为860元/吨。此后的一个月,尽管重点煤炭企业执行了国家发改委的限价政策,但港口中转煤炭价格并没有出现预想的稳定态势。
  “目前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价格还是维持在1000元以上。”秦皇岛燃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学刚告诉记者。这一价格较今年初每吨550元左右已经翻了一番,上涨幅度接近100%。
  接受采访的人士认为,第一次限价并没有针对流通环节作出相应的规定,而流通环节一直被视为炒作煤价的一大环节。北京长贸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煤炭市场研究专家黄腾告诉记者,实际上山西大多煤炭坑口价仅为500元/吨~700元/吨,但运到南方就能达1100元/吨~1200元/吨,仅流通环节就差不多使煤炭价格在坑口价格的基础上翻了一番。
  记者从山西一家燃料公司得到了求证:山西煤的出矿价为700元左右,加上中间运费180元/吨左右,以及中间商的100元/吨~140元/吨每吨的利润,电煤到达秦皇岛港的价格为1000元吨左右,这也正是目前秦皇岛港的报价。
二次限价效果尚待观察
  李学刚表示,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面临许多现实问题,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首先是如何协调和平衡煤炭生产、流通、消费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其次还要面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价格水平的制定、价格干预措施的监管和检查、价格干预对象的落实等方面问题。
国家发改委《通知》强调,加强对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的监管。规定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原则上不得在港口变更重点合同收货人,不得将重点合同电煤交给关联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转变为市场电煤或其它用煤。
  对此,河南永煤集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的通知来看,还很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下一步各省必须要出台具体执行办法以及惩罚措施。”
  “此次新的限价措施可看出发改委控制煤炭价格上涨的决心,但具体如何执行,包括监督是否到位都有待观察。”煤炭经济专家李朝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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