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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水有术,必观其澜
——2007年度《通报》分析之浅见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7月10日 作者:邢新田 编辑:

  古人云:矜伪不长,盖虚不久。由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和中国国土资源经研院共同编制的2007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通报》(简称《通报》),是篇“家底”报告,对分析问题,把握全局,指导地质勘查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作用甚大。
  本人通过阅读2007年度《通报》,经过分析认为,应注重和把握如下几个问题,愿与有关人士商榷,并以之浅见抛砖引玉。
  一、从队伍结构看分类指导的重要性
  2007年度《通报》显示,全国从事非油气地质勘查单位职工总人数112.2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63.08万人。从在职职工的单位性质构成看,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27.34万人,占43.34%;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6.12万人,占9.70%;科研院所2.38万人,占3.78%;其他地勘单位27.24万人,占43.18%。由此可以看出,在现有地勘队伍中,其他地勘单位的在职职工与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在职职工已基本相当。但问题并没有完结,请看如下数据显:其他地勘单位在职职工是以矿产开发业为主,地质勘查人员仅占其在职职工的14.39%,而矿产开发人员占其在职职工的30.51%;国有地勘单位在职职工是以地质勘查业为主,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地质勘查人员占其在职职工的53.71%,而矿产开发人员仅占其在职职工的3.03%;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地质勘查人员占其在职职工的59.48%,而矿产开发人员仅占其在职职工的1.14%。相比之下说明,其他地勘单位主要从事矿山地质,为自身矿业发展寻找后备矿产地,有很好的发展后劲;国有地勘单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担着提供资源、环境、工程等多重保障重任,主业仍然是地质勘查业,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因此,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分类指导,注重发挥各类经济主体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能动作用,按照市场机制,从矿业权交易、或评估入股和自行开发上,维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
  二、从技术人员比例看快出人才的紧迫性
      2007年度《通报》显示,2007年末全国非油气地质勘查技术人员共有14.40万人。这显然与加强我国1260万平方千米的陆海国土范围内地质勘查工作,与中国地质工作“走出去”、实行跨国经营战略,与充分发挥地质勘查服务于资源、环境和工程等多重保障作用,是很不相适应的。从各类经济主体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数量分析,国有地勘单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11.52万人(属地9.27万人,中央2.25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数的80%,占队伍总数的34%;科研院所从事地质勘查的技术人员0.42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数的3%,占队伍总数的17.6%;其他地勘单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约为2.49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总数的17%,占队伍总数的9%。

  由以上分析看来,总体地质勘查技术人才缺乏已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局部的严重程度更大。地质勘查工作是综合应用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勘查工程、实验测试等理论与技术探索性很强和实践性很强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是多学科的综合和多工种的集成。要培养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地质勘查技术人才。因此,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既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和积极发展地质教育,加强地质人才开发,又必须从战术上十分珍惜现有地勘队伍,充分发挥现有地质勘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从资产拥有看调整监管的必要性
  《通报》显示的资质登记情况是贯彻《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客观反映,2007年末,全国拥有资质单位1961个,其中取得1项以上甲级资质的单位853个,占43.50%;取得1项以上乙级资质的单位382个,占19.48%;取得1项以上丙级资质的单位726个,占37.02%。正是由于全国拥有1961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的地勘单位依法准入了地质勘查作业市场,付出了辛勤和智慧,促进了当前地质勘查工作的强劲发展,有效发挥了地质勘查工作的多重保障功能。这一点应是首先肯定的,这是事物的一个方面。
  事物的另一方面是,根据《通报》显示的数据,对目前地质勘查资质单位拥有情况的分析,明显凸现出3个主要问题,影响了地质勘查作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各类地勘单位之间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不均衡。2007年,全国拥有资质单位1961个,按全国地质勘查技术人员14.4万人计算,平均73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拥有一个资质。其中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属地管理和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1097个(属地:876个,中央:221个),占拥有资质单位总数的55.9%,平均105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拥有一个资质;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科研院所36个,占拥有资质单位总数的1.84%,平均116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拥有一个资质;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其他地勘单位828个,占拥有资质单位总数的42.2%,平均30名地质勘查技术人员拥有一个资质。这一对比分析,明显显示出各类地质勘查单位之间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是不均衡的。
  二是各地区之间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也不均衡。在全国,超过100个的资质单位仅有5个省、区,分别是河北(125)、广东(124)、内蒙古(107)、黑龙江(102)、新疆(101);拥有60个~80个之间的资质单位有6个省,分别是吉林(78)、云南(75)、河南(75)、四川(72)、辽宁(67)、安徽(63);多数省、区、市拥有资质单位低于60个,其中有矿业大省,也有市政建设大省,分别是江西(57)、江苏(56)、贵州(54)、广西(46)、福建(46)、湖北(45)、甘肃(35)、浙江(34)、青海(26)、宁夏(23)、海南(23)、重庆(21)、西藏(21)、上海(13)、天津(13)等15个省(市、区)。这一数据对比,明显显示出各省(市、区)之间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也是不均衡的,有的是很不均衡的。
  三是拥有中、低级资质等级单位实际操作时有违规行为。在1961个资质证书中,共核定13个勘查专业资质类别的甲、乙、丙级资质5758个,其中甲级资质1646个,占28.59%;乙级资质1788个,占31.05%;丙级资质2324个,占40.36%。由此看来,拥有乙、丙级资质比例高为71.41%,属于正常现象,但时有拥有中、低级资质单位从事高资质的勘查活动现象,又缺乏必要和严格监督的措施,使拥有中、低级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在实际勘查作业中出现违规行为。 
  由于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在地勘单位之间的不均衡,很容易发生技术人员少的单位超能力从事地质勘查作业,影响地质勘查工作质量;而技术人员较多的单位资质少,又难以充分发挥技术人员作用。由于拥有地质勘查资质数量在各地区的不均衡,各地区地勘队伍难以适应全面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由于中、低资质单位较多,对其勘查作业范围不明确,监管不力,就会产生诚信缺失现象,乃至直接影响地质工作质量与效益。目前应从主要问题出发,强化国务院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中央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和综合管理,使各类地质勘查主体按照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进行有序的地质勘查活动。
  四、从国有地勘单位现状看《决定》进一步落实的针对性
  1.《通报》显示了国有地勘队伍老化
      《通报》显示,2007年度全国从事非油气地质勘查职工人数112.2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63.08万人,离退休人员49.12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为1∶0.78。属地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总数为56.47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7.34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在职职工总数的43.30%,离退休人员为29.13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为1∶1.07;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总数为10.71万人,其中在职职工6.12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在职职工总数的9.70%,离退休人员4.59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为1∶0.75(可能不准);科研院所职工总数为3.48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38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在职职工总数3.78%,离退休人员1.09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为1∶0.46;其他地勘单位职工总数为41.5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7.24万人,占全国地质勘查在职职工总数的43.18%,离退休人员14.31万人,在职与离退休人员比例为1∶0.53。这一数据对比有力说明国有地勘队伍老化、离退休人员比例高,比其他地勘单位高出一倍之多。 
      2.《通报》显示了国有地勘单位资本匮乏、负债高
  《通报》显示,2007年度全国地勘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总资产3826.46亿元,总负债1363.97亿元,资产负债比为1∶0.36。其中属地管理地勘单位总资产708.26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资产总额18.51%,总负债381.83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负债总额27.99%,资产负债比1∶0.54;中央管理地勘单位总资产155.97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资产总额4.08%,总负债69.49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负债总额5.09%,资产负债比1∶0.45;科研院所总资产177.55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资产总额4.64%,总负债66.43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负债总额4.87%,资产负债比1∶0.37;其他地勘单位总资产2784.68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资产总额72.77%,总负债846.22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负债总额62.05%,资产负债比1∶0.3。这一数据说明国有地勘单位资产总额仅占全国非油气地勘单位资产总额的22.59%(18.51%+4.08%),而负债总额占全国非油气地勘单位负债总额的33.08%(27.99%+5.09%);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864.23亿元(708.26亿+155.97亿),是其他地勘单位总资产的31%,而总负债率则是其他地勘单位的1.73倍(0.52∶0.3)。这充分说明国有地勘单位资本匮乏,缺乏发展后劲。
  3.《通报》显示了国有地勘单位收入含金量低
  《通报》显示,按产业统计,2007年全国非油气地勘单位实现的总收入1303.87亿元,其中地勘业收入332.52亿元,占25.51%;矿业权转让收入22.63亿元,占1.74%;矿业开发收入364.73亿元,占27.97%。属地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收入605.39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总收入的46.43%,其中地勘业收入243.58亿元,占自身总收入40.24%(其中,地勘费占53.47%,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占29.06%);矿业权转让收入10.74亿元,占自身总收入1.77%;矿业开发收入41.68亿元,占自身总收入6.88%。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总收入104.32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总收入8.0%,其中地勘业收入59.70亿元,占自身总收入57.24%(其中地勘费占41.50%,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占21.24%);矿业权转让收入3.91亿元,占自身总收入3.74%;矿业开发收入1.48亿元,占自身总收入1.42%。科研院所总收入28.76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总收入2.21%,其中地勘业收入5.10亿元,占自身总收入17.73%(其中地勘费占52.08%,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占21.89%);矿业权转让收入0.05亿元,占自身总收入0.17%;矿业开发收入0.07亿元,占自身总收入0.24%;其他地勘单位总收入565.39亿元,占全国地勘单位总收入43.36%,其中地勘业收入24.15亿元,占自身总收入4.27%(其中地勘费占12.45%,矿产勘查劳务收入占76.94%);矿业权转让收入7.93亿元,占自身总收入1.40%;矿业开发收入321.50亿元,占自身总收入56.87%。这一数据分析,说明国有地勘单位2007年总收入里以人头费和矿产勘查劳务收入为主,而其他地勘单位总收入是以矿业开发收入为主,国有地勘单位总收入含金量低和发展中的困难就不言而喻了。
  4.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促进上述主要问题加快解决
  通过上述对各类地勘单位队伍情况、产业结构和总收入构成的数据分析,进一步说明由于几十年的事业管理体制造成国有地勘单位队伍老化、资本匮乏、负债额高、发展后劲不足,因此在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中,在自身创造条件、加快改革发展进程的同时,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以利于加强资本积累,提高市场竞争力。国办发【1999】37号文件、【2001】2号文件、【2003】76号文件和国办发【2006】4号文件,以及各省(市、区)政府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优惠政策相继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国有地勘单位的关心和高度重视,但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建议由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督促落实,转化问题,为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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