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设备 | 矿业新闻 | 矿产资源 | 矿业管理 | 矿业城市 | 矿权交易 | 矿业市场 | 矿业企业 | 中国矿联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中国矿业网 >> 中国矿业报 >> 电子版>> B2.环境 电话:13718643421

保证金制度为“绿色矿业”助力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7月08日 作者:闫 伟 王 瑶 编辑:王远华 张伟楠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作为工业化的支柱产业,矿产开发涌现出一股股的热潮,但它又如同一把双刃剑:是资源开发的前线领域,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了相当可观的财富;同时,也给周围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害,有的甚至严重危害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能否通过科技发展和政策引导转危为安?怎样才能真正促使两者和谐发展?
  中国的矿业公司大都摆脱了过去囊中羞涩的窘况。他们已经开始琢磨向海外投资发展,甚至有的矿业公司已在海外发展得初具规模。不可否认,资源为这些人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背后却隐藏着种种并不乐观的迹象:在政府层面,可开采的资源日益减少,甚至有些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已开采的地区环境恶化严重,那些矿业公司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全不成比例。在倡导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是牺牲经济还是继续牺牲环境已是不言而喻。
  谈到绿色矿业,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用了5个“必须”来表示政府的决心:“发展绿色矿业,必须持续加强矿产勘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必须严格保护矿山环境,促进矿区社会和谐发展;必须依法严格监管,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必须转变矿业发展方式,集约高效利用资源。”
  绿色矿业作为一种先进的理念、文化和发展方式,已经得到广泛传播和实践。政府官员们的表达很一致:发展绿色矿业符合各国的利益,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李元曾指出:要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作为企业来说,应对矿山环境治理负有责任,他们需要从资源上获取利润,但也要对所消耗的资源和对环境的影响付出代价。设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就是要企业在开矿时预先拿出一部分钱作为环保专项款。与资源税不同,这笔钱还是要退还给企业的,前提是企业要把环境保护好。如果环境没有修复好,就要动用这笔钱去恢复环境,这就是保证金制度的特点。落实这项制度,必须要靠矿山立法。
  相关资料显示,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起源于美国,许多矿业大国都在其矿业法中对该项制度进行了规定。近两年,我国云南、辽宁、河南、安徽、青海、西藏等19个省区也在试验性地实施这一制度。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该项制度在督促企业自觉进行矿山复垦、筹措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对于该项制度,也有学者提出质疑:“保证金制度本身是合同法中的一项制度,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为敦促双方履约的特殊担保方式。而矿山环境修复保证金是由政府向企业收取,政府与企业在法律上是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这似乎有违基本法理之嫌。”
  也有学者回应这种反对之音:“矿山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允许企业进行矿业开发,只是出让了探矿权和采矿权。而国家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企业对其所应履行的环境修复责任以保证金的形式作担保,这并无法理上的不妥。”保证金制度的实质,是将企业对环境的外部影响内部化。这不仅解决了矿山环境治理的一部分费用问题,同时也提高了采矿的准入条件,将那些没有环境治理恢复能力的企业挡在门外,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对环境修复责任的实质履行。
  可见,如果仅仅依靠政府投资和企业缴纳资源税和保证金,还是无法填补环境修复的资金缺口。因此,应适当放眼社会,发挥公众参与的力量,推进矿业环保市场化和矿山环境治理产业化,如募集矿山环境治理基金、发展矿山环境治理产业链等,为矿山环境治理开拓更多的资金渠道。同时,由于各地地质条件等因素存在差异,在保证金的收缴标准、收取方式及其返还标准等具体设计上,也应结合矿业环境的实际状况进行多方论证,增强可操作性,真正使保证金制度为矿山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用户 验证码 显示评论

相关新闻


欢迎在我报刊登企业宣传、产品发布、人才招聘、设备转让、合作加盟等信息。
联系人:勘建忠 张纪勇
联系电话010-63428695转835 837
手机:13801302503 13718643421

一报在手,方知矿业天下事
欢迎订阅《中国矿业报》

从2007年元月起,本报可破月、跨年(自办发行)订阅。订阅方式有两种:(1)破月、破季订阅的读者可到当地邮局办理,邮发代号1-185,每份全年定价240元。(2)跨年订阅的读者可汇款到报社,由报社负责按期邮寄报纸。(3)订阅份数超过50份的可直接与发行部联系。

欢迎新老订户订阅 订阅热线:010-63428695转837 手机:13910407587

汇款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滨河23号立恒名苑2-1701室
邮编:100055
收款人:姬忠实
联系电话:010-63428695转837 传真:010-63421508
邮箱:jzs2000@tom.com



中国矿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的所有信息,版权均属中国矿业联合会或中国矿业网所有,不得非法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信息。合法使用本网信息的,应注明"来源:中国矿业网"等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发挥网络优势,传播更多信息,服务矿业行业发展,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会尊重著作权人或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著作权。如有异议,请按照《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的要求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电子邮箱:pub@chinamining.com.cn
联系电话:010- 62245561



版权所有 ©中国矿业网(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 中国矿业报社、中国矿业杂志社联办)1999-2007
  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发邮件给我们

电话:010-62245561 京ICP备06023581号 企业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