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设备 | 矿业新闻 | 矿产资源 | 矿业管理 | 矿业城市 | 矿权交易 | 矿业市场 | 矿业企业 | 中国矿联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中国矿业网 >> 中国矿业报 >> 电子版>> A4.产品/装备/国际 电话:13718643421

四因素推动晋煤高价运行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7月08日 作者:王 莉 编辑:李晓娜 孙 磊

  “近期的煤是一会一个价。”一位做煤炭生意的人士告诉记者,煤价简直涨疯了,虽然国家下令控制电煤价格,但煤价总体上涨的趋势没有改变。
  作为我国煤炭工业的主要基地,山西的煤炭价格今年以来呈加速上涨趋势。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山西煤炭开采和洗选产品价格同比上涨11.4%,2月份上涨12.4%,3月份继续上涨17.0%。
  “煤炭价格如此之大的涨幅是近年来少有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受供给不足、成本上升、政策调控、需求旺盛四大因素影响,煤炭价格将一直保持高位运行,但价格涨幅将趋于回落。

安全整顿带来供给不足
  据了解,去年以来,山西一些地方政府为确保安全生产采取了严格措施,要求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炭企业全部停产整顿。致使部分企业开工不足,使煤炭供应较为紧张。
  今年年初南方地区发生雪灾后,为保南方地区电煤供应,山西部分原停产煤矿相继开工,但大部分此类煤矿仍在停产整顿。目前,山西煤炭供应紧张情况仍较突出,特别是主焦煤、洗精煤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煤矿生产成本大幅提高
  记者了解到,山西省去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煤炭生产的政策措施,煤炭企业生产成本有较大幅度提高。
  “为确保安全生产,煤矿办矿标准提高增加了煤炭生产成本。”一位煤炭企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以前煤矿巷道支撑采用坑木,而现在规定必须采用工字钢,与原来用坑木相比,成本大幅提高;另外,还要求电力开关、鼓风机等相关设备必须达到标准要求;此外,采掘方式变化、生活环境等要求标准的提高;治理超限超载、燃油、司机人工费提高等,这些都增加了煤炭企业生产成本。

税费追加煤矿成本
  除煤矿生产成本大幅提升外,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规范煤炭行业生产的政策措施,使煤炭企业除传统成本项目外,又增加了资源税、环境补偿费等。
  去年3月份,山西开始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去年11月20日,山西省政府对外公布了《山西省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这一规定,在山西境内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今后都需要缴纳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标准为每吨原煤10元,按月提取。同日,《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布,今后在山西境内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需从成本中提取转产发展基金,提取标准为每吨原煤5元。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山西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原煤制造成本为197.86元/吨,同比每吨增加33.47元,增长20%以上。

强劲需求助推煤价
  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实施加大了煤炭企业生产成本,而煤炭企业为释放生产成本,又将这些增加的成本通过提高煤炭销售价格,转移到用煤大户炼焦、钢铁和电力行业。
  由于下游行业对焦炭、钢铁、电力的强劲需求,导致焦炭、钢铁行业将成本释放到下游行业,从而推动工业品出厂价格普遍上涨。
  山西的炼焦业、钢铁业和电力行业都是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的消费大户,由于煤炭供应紧张,一些炼焦企业不得不采取焖炉保温或降低焦炭生产标准的方法来缓解原料不足的压力。
  电煤供应方面,今年1月、2月份,山西各大煤矿全力保障南方电煤供应,使山西省内电煤供应紧张。3月份情况虽有所好转,但山西各大电厂为补充库存,加大了电煤采购数量,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仍未得到有效缓解。



 用户 验证码 显示评论

相关新闻


欢迎在我报刊登企业宣传、产品发布、人才招聘、设备转让、合作加盟等信息。
联系人:勘建忠 张纪勇
联系电话010-63428695转835 837
手机:13801302503 13718643421

一报在手,方知矿业天下事
欢迎订阅《中国矿业报》

从2007年元月起,本报可破月、跨年(自办发行)订阅。订阅方式有两种:(1)破月、破季订阅的读者可到当地邮局办理,邮发代号1-185,每份全年定价240元。(2)跨年订阅的读者可汇款到报社,由报社负责按期邮寄报纸。(3)订阅份数超过50份的可直接与发行部联系。

欢迎新老订户订阅 订阅热线:010-63428695转837 手机:13910407587

汇款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滨河23号立恒名苑2-1701室
邮编:100055
收款人:姬忠实
联系电话:010-63428695转837 传真:010-63421508
邮箱:jzs2000@tom.com



中国矿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的所有信息,版权均属中国矿业联合会或中国矿业网所有,不得非法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信息。合法使用本网信息的,应注明"来源:中国矿业网"等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发挥网络优势,传播更多信息,服务矿业行业发展,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会尊重著作权人或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著作权。如有异议,请按照《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的要求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电子邮箱:pub@chinamining.com.cn
联系电话:010- 62245561



版权所有 ©中国矿业网(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 中国矿业报社、中国矿业杂志社联办)1999-2007
  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发邮件给我们

电话:010-62245561 京ICP备06023581号 企业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