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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岗位必须特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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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7月01日 作者: 王琼杰 编辑:王远华 王 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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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罢这则消息,曾经是煤矿工人的记者还真有点悲喜交加、受宠若惊的感觉。煤炭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煤矿工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党和国家历来都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项旨在保护煤矿工人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的措施。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在许多地方,在许多煤矿企业,这些政策都没有得到很有效地落实和执行。就意外伤害保险来说,早几年国家有关部门就三令五申,要求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工人办理这项保险,可至今一些煤矿企业还只停留在口头,没有为矿工办理;至于事关矿工身心健康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行了这么多年了,许多煤矿企业连定期对矿工体检都做不到,更不用说对矿工进行尘肺病普查,建立职业病防治基金了;还有4班工作制,国家相关部委也早就此进行了明确,可三四年过去了,真正执行的煤矿企业又有几家?国家出台的诸如此类针对煤矿这个特殊行业的特殊政策,以往煤矿企业推诿扯皮不执行也许还多少有点“情有可原”,至少还可以“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来搪塞敷衍、寻找借口,可现在是全国煤炭一片红,煤矿企业形势一派大好,效益成倍增长,再不履行对煤矿工人实行特殊保护的义务,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了。该落实的保护政策多年来一直落实不了,未免有点悲哀;山西省新的保护政策出台并进行强调,的确又令人欣慰。 特殊岗位呼唤特殊政策,特殊群体离不开特殊保护。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省用《条例》来对煤矿工人实行特殊保护,很有示范意义,值得在全国推广。但最重要的还在于有效的执行和落实,别让这一新的《条例》跟以前的相关《规定》那样有名无实、无果而终。我们在期望山西省的煤矿工人由此能得到实惠的同时,也期待着有更多的地方能效仿山西省的做法,尽快出台更多的更实惠管用的特殊政策和措施来保护矿工、善待矿工、惠及矿工。毕竟,对煤炭企业来说,这才是真正的重视和改善民生;同样,对煤矿职工来讲,这也是真正看得见摸得着、也亟待享受到的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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