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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加把力
——2008年全国有色金属地勘行业改革与发展研讨会观感(下)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6月17日 作者:赵腊平 涂国华 编辑:姜焕琴 谭红梅

  参加全国有色金属地勘行业改革与发展研讨会的代表们认为,近年来,随着中央有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出台,我国地质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地勘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但有色地勘队伍属地化后,也面临着如何融入地方经济、保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各单位虽然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从总体来看,发展还不平衡,因此不应过分乐观地估计目前的形势。
  面临诸多问题和矛盾
  与会的代表普遍认为,目前制约有色地勘单位发展的因素仍然很多,综合起来,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矿业权管理不够规范,国有地勘队伍探矿权登记、维护的难度越来越大,极不利于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一些代表反映,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源形势的紧张,各省级地方政府纷纷加大了对境内矿产资源的控制力度。这本是规范矿业权管理的好事,但由于有关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或者纯粹是为了地方利益,致使国有地勘单位获取探矿权、维护探矿权越来越难。
  从探矿权的获取来看,除原来存在的探矿权审批变相下放等问题未得到改善外,新出现的一些情况进一步增加了探矿权的获取难度,甚至无法获得新的探矿权。如,少数省份将探矿权的获取方式全部改为招拍挂方式取得;个别省级政府甚至将探矿权的设置权直接控制在政府办公会甚至主要领导人手里;有的省在探矿权登记上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外省地勘队伍的进入。
  同时,由于利益驱动,地勘单位拥有的矿业权成了各级政府和利益团体的觊觎目标,各种侵权现象不断发生,地勘单位矿业权维护越来越难,成本越来越高,已有矿业权的投入压力和续办探矿权的难度日益加大。在经济条件上,由于积累不足,地勘单位独立办矿的难度较大。特别是近两年我国炒矿热形成后,各地纷纷加大了探矿权招拍挂出让的力度,国土资源部关于一类矿产的探矿权可以申请取得的规定几乎成为一纸空文。
  其次,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勘单位普遍缺少年富力强、具有实践经验、能够长期从事野外地质找矿工作的技术骨干和工程技术人员。一些地勘单位无力进行大规模的设备技术更新,地质综合研究工作薄弱,制约了地质找矿主业的发展和找矿重大突破的实现。
  有的代表反映,20世纪90年代及本世纪初,由于长期投入不足,整个地质工作大幅度萎缩;加之后来在条件并不具备的情况下推进企业化等原因,造成了地矿技术人才的断层。随着合同制工人合同的终止,大批机班长和熟练钻工离开了地勘单位,原有钻机多数闲置、报废,有的单位钻探力量至今仍未得以恢复。有的代表则反映,目前地勘单位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紧缺,但在现有体制机制下,专业技术人员多劳却不能多得,难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面对社会企业的高薪聘用,也对地质找矿队伍产生不稳定因素。
  另有代表认为,目前制约地质勘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症结在于:设备技术方法落后。因底子薄、历史欠账多、投入长期不足,有限的事业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运转,无力进行大规模的设备技术更新,造成了装备配套程度和利用率低、高新技术装备所占比重低、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低,还沿用着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设备。落后的技术装备,严重影响了矿产勘查效果。同时,地质找矿统一部署和协调不够,基础支撑能力不足,勘查与开发有机结合不够,地质找矿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都是造成找矿难以获得重大突破的原因。
  其三,地勘单位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经济运行质量不高,整体实力较弱,对事业费的依赖性依然较大,企业化改革的道路仍然举步维艰。
  一些代表认为,地勘单位进行的企业化改革,不同于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它是事业单位内部进行的企业化改革,即逐步由事业转为企业。不同点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其一,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股份制改造为途径,以剥离不良资产和职工身份置换为条件;而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不但不能剥离不良资产和富余人员,而且在过去事业管理体制下形成的诸多遗留问题和包袱还要由企业消化、吸收和解决,这就使得地勘企业不堪重负,难以与其他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其二,由事业转为企业,首要的条件是要有可经营的资产。在过去计划经济的事业体制下,地勘单位找到矿全部交给国家,没有任何资本积累,可经营性资产数量极少且质量不高,加之遗留问题多、包袱重等诸多历史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因而目前还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转企条件。
  一些代表结合自身的实践提出,创办与原地勘行业密切相关的一些企业成功的可能性相对高一些。如果行业跨度太大,由于技术、市场、人才的约束,往往起点都比较低,成功概率也较小。已在运行的少数企业人数较少,经济总量不大,发展后劲不足,增长不快,人才结构不合理,缺少急需人才,地勘局整体走企业化发展之路举步维艰。
  其四,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力度不够,影响了地勘单位找矿积极性。
  有代表提出,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规定,对高风险的金属矿产勘查申请在先的探矿权登记审批免收探矿权价款,而有的省对高风险的金属矿产勘查登记要收取不低于1万元/平方千米的探矿权价款,提高了矿产勘查成本,加大了找矿投资风险,增加了地勘单位政策性支出。
  也有代表反映,地勘队伍属地化以后,地勘单位基本建设费用问题一直没有明确,下放后,核定的地勘费基数中也不包含基建费用,由此给地勘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同时,有的地勘单位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没有得到合法保护,有的地勘单位的老基地因队伍搬迁,原基地划拨的土地已被当地政府无偿强制收走,地勘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很大损害。地质野外作业与森林防火、林政、土地、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部门矛盾较为突出,草山补偿费等无统一标准,同时又缺少省级协调机构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严重影响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的整体工作。
  破解问题需要多管齐下
  如何破解这些问题和矛盾?会议上,不少代表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一是要认真研究和吃透《决定》中给予地勘单位的新政策,进一步拓宽、理顺地质勘查思路。一些代表表示,要提高从政策里面寻找资金、发现资源、谋划项目的本领,及时了解并掌握国家和各省、市、区对地勘工作的投资趋向,抓住信息,争取较多的项目,找大矿找好矿,把地勘主业做大做强。
  二是政府要为地勘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国有地勘单位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综合服务功能。各级政府除了要认真领会《决定》的精神,落实国家一系列文件明确给予地勘队伍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地勘单位的支持与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现有地勘单位的作用外,还要帮助地勘队伍解决面临的困难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尽可能帮助地勘队伍解决如基本建设、离退休人员和社会负担、职工住房等问题,创造良好的地质工作环境。
  三是在矿业权问题上,政府应将矿业权作为对地勘队伍支持与扶持的一项政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中的地勘单位享有的权利,优先向地勘单位出让探矿权。有代表提出,从发展资源经济来讲,地勘单位是国家长期培育起来的具有专业技术优势的专业队伍,是国家发展资源经济战略的主力军。因此,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角度,政府部门应该考虑:一是允许国有地勘单位在空白区有条件地登记矿业权,投资勘查;二是对于国有地勘单位承担的政府出资项目,在提交成果并经评估交回价款后,允许地勘单位经营矿业权,以此调动地勘单位的找矿积极性;三是为使国有地勘单位拥有一定的矿业权存量,对于地勘单位的自有矿业权,经自身勘查工作转入采矿权后,由政府奖励性地等量再配置给地勘单位相应的探矿权。
  在目前情况下,地勘单位要进行企业化改革的探索,政府必须给予地勘单位必要的扶持,促使其不断地具备并最终达到转企的条件。就地勘单位的性质、特点优势而言,最好的扶持就是配置矿权:一方面,通过配置矿权为地方政府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做贡献;另一方面,通过配置矿权使地勘单位形成探采一体的实业化格局,使其具备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四是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尽快出台具体办法,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应允许地勘单位职工入股风险找矿和矿业开发,变被动的打工者为积极主动工作的主人翁身份,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服务的同时,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稳定地质人才队伍。
  五是地勘队伍要自强自立,摒弃等、靠、要的思想,主动排除旧的体制障碍,解决机制不活的问题,大胆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有的代表建议,有色地勘系统可以局为单元,组建地质矿业开发投资公司,理顺投资渠道,努力走地质勘查矿业开发一体化的经营发展之路,进一步延长地勘产业链条,增加矿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公司的运营,既可以促进事企分离,更好地实施勘查开发一体化战略,也可为创建新的管控模式并承担企业化经营任务提供依托的平台。
  有的代表认为,在推进企业化进程中,为了发展生产力,应当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比如经济结构、收入分配、思想观念、运行机制等都要在事企混合体制中深入分析研究,通过内部优化整合,进一步探索实行事业和企业的分体运行改革,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体现不同的价值取向和追求,各得其所,相互支持,逐步向企业化过渡。
通过研讨,会议就有色地勘今后的改革和发展形成了如下共识——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有色地勘工作,突出地质找矿工作。当前,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突出矛盾是国内矿产资源短缺,随着产量持续增长,这种矛盾更加严峻,短期内难以根本缓解。因此,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加大投入,把国内急缺的重要矿产资源的找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要运用找矿新理论,新方法,形成一批重要资源基地。要加快危机矿山地质工作,大力推进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增加资源储量。有条件的地勘局可以到境外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二是要优化结构,做大做强产业。要以优良资产为纽带,支柱产业为基础,优势企业为龙头,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做出特色,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找准发展定位,依靠政府、企业和社会资金等多元化投资体制,加快发展自己。
  三是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有色地勘单位的改革。推进改革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要认真总结交流各单位的改革经验,坚持正确方向,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在目前完全转企还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要坚持事业单位管理,引进企业运行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加大企业内部改革力度,探索建立产权多元化的现代地勘企业制度。有条件的地勘单位可以与大集团、大企业或矿山企业合资合作,实行探采结合,组建具有竞争力的矿业公司,增强在国内外参与矿产勘查开采的能力,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资金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是要构建和谐的有色地勘队伍。构建和谐地勘单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有色地勘事业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构建和谐地勘单位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要以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在改善职工利益上。尤其要解决好职工的社会保障、职工住房、离退休人员待遇、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等。
  五是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有色地勘队伍。地质先行,人才为本。根据各有色局人员结构状况,要下决心、花大力气建设一支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能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地勘队伍。要注意在实践中培养人才。要以地勘和科技攻关项目为依托,大力培养创新型和科技领军人才。要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上创新机制,努力营造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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