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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为啥不愿签合同?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3月13日 作者:锦秀文 编辑:李晓娜 王 欢

      近日,诸多媒体报道各地农民工对签劳动合同积极性都不高,许多人甚至拒签劳动合同。
      目前已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1年内不签合同的企业,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须支付报酬等条款。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保证。然而,农民工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态度为何如此冷漠?
      企业部分转嫁应缴保险导致了农民工收入的实际下降。一些企业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部分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连企业缴的那块也要从员工工资中扣。而缴费基数要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准,这在实际上使十分需要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因为负担不起相关费用而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带不走”也是社保转续体系上暂时无法跨越的“坎”。多年来,各地区之间缴纳水平、管理方式不同的现象,使得社会保障在不同地区之间难以转移。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需要配套合理的共担机制。现在,企业“承担保险费用会增加成本、影响发展”的成为一些企业具有共性的顾虑,而采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作法转嫁成本又成为他们的共同选择。而现行政策法规对此并未禁止。
      应当看到,“社会保险带不走”不仅与市场经济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相悖,对社保基金的征缴和发放也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而农民工工作流动性强,因此,让农民工们自觉自愿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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