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 中国矿业网 >> 中国矿业报 >> 电子版>> 视点周刊(周二)>> C1.热点 电话:13718643421 | |
| 煤矿事故能靠天价罚单杀威吗? |
||
|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3月11日 作者:禾 刀 编辑:王远华 王 欢 | ||
|
抛开多名负责人领刑不说,面对1.8亿元的巨额罚金,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短时间内若图东山再起,想必并非易事。如此,天价罚单似乎让人们看到了——通过重罚让煤企大伤元气至而“死不起”,国内煤矿安全管理几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线曙光。 “死不起”确是发达国家遏制矿难频发事故的成功经验之一,不过,这种经验并非没有前提,那就是被惩罚对象的私营化。国外的私营企业中很难看到权力的影子,否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稍稍回顾一下近年来的重大煤矿事故不难发现,几乎每个发生重大矿难的煤企,其背后总能翻出一大堆令人瞠目的“小儿科”问题。就拿这次的洪洞矿难来说,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怒斥其为“五毒俱全”,而所有这些问题,并非是煤企违法手段如何高明隐蔽,只要相关部门能够深入基层,有的哪怕只是到矿上转一转就能察觉端倪。然而,直到矿难发生,这些隐患才最终浮出水面。 关于矿难,李毅中曾从宏观角度分析了5大原因,但就具体情况而言,几乎每起矿难的背后,总能看到官煤勾结的影子,为此,李毅中一次次地痛斥过,流泪过。2005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凡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要在当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违者一经查出,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然而,被处理者迟迟不见踪影,摆在公众眼前的却是各地最后期限的一延再延,再到后来却又不了了之。 此问题不除,天价罚单也无济于事,而且有可能是拉人来做了“替罪羊”。从这个层面来讲,遏制频发的矿难事故,既要以罚款施威于企业,更必须加大力度对那些背后势力予以更为严厉的问责。 |
||
|
欢迎在我报刊登企业宣传、产品发布、人才招聘、设备转让、合作加盟等信息。 一报在手,方知矿业天下事 从2007年元月起,本报可破月、跨年(自办发行)订阅。订阅方式有两种:(1)破月、破季订阅的读者可到当地邮局办理,邮发代号1-185,每份全年定价240元。(2)跨年订阅的读者可汇款到报社,由报社负责按期邮寄报纸。(3)订阅份数超过50份的可直接与发行部联系。 欢迎新老订户订阅 订阅热线:010-63428695转837 手机:13910407587 汇款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滨河23号立恒名苑2-1701室
|
| 中国矿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的所有信息,版权均属中国矿业联合会或中国矿业网所有,不得非法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信息。合法使用本网信息的,应注明"来源:中国矿业网"等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矿业网”、“中国矿业报”、“中国矿业杂志”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发挥网络优势,传播更多信息,服务矿业行业发展,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会尊重著作权人或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著作权。如有异议,请按照《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的要求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电子邮箱:pub@chinamining.com.cn 联系电话:010- 62245561
|
版权所有 ©中国矿业网(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中国矿业联合会主办 中国矿业报社、中国矿业杂志社联办)1999-2007 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发邮件给我们 电话:010-62245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