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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防“治理秀”三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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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8年01月15日 作者:匡生元 编辑:王远华 王 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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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定时炸弹”,安全隐患一日不除,安全事故就有随时爆发的可能。譬如,洪洞县的煤矿惨案,如果消除了越层开采等安全隐患,就不会发生了。若要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消除安全隐患。因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今年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是非常必要的。 既然是“隐患治理年”,那么就得将安全隐患真正消除掉,收到预期的效果。说句老实话,现在最叫人担心的是“走过场”,表面上热热闹闹,但是只停留在形式上,到头来安全隐患依然如故,事故照样发生。不能说这种担心是“杞人忧天”,因为,这些年诸如“XX年”的做法不少,但是收效却不怎么样。 若要“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则要监督到位。监督是防治弄虚作假的有效办法。因此,在开展隐患治理的活动中,一定要有有效的监督。监督中既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更要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的作用。要采取切实措施,让工会和职工依法监督。平心而论,靠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其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因为政府职能部门人手毕竟有限。监督的主要力量应该在企业的工会和职工,只有工会和职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才能促使企业在整治安全隐患中真抓实干。 若要“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则要严格依法验收和考核。现在有一种官僚主义色彩非常浓厚的考核、验收形式,就是只看材料、听汇报,走马观花地到现场逛一下。只要材料写得好,汇报讲得头头是道,就认为工作做得好,做得出色。因此,基层单位就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写材料和作汇报上。这种本末倒置、官僚主义的考核和验收形式必须彻底摒弃。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就要到现场去看,就要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去看。如果是煤矿的话,就要下到井下去,下到作业面去。听汇报,看材料,远离现场,是发现不了安全隐患的。 若要“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则要严格依法依纪对弄虚作假者、治理安全隐患不力者予以惩处。现在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流行,用弄虚作假的办法应付检查、考核和验收成了流行色。比如,在整治小煤窑中,有的地方不是说关停了多少座小煤窑吗?看上去挺成绩斐然的。可是,一旦考核、验收通过,检查人员一走,那些“关停”的小煤窑又开始生产。因此,为了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地整治安全隐患,必须严格依法惩治弄虚作假者,发现一起严肃惩处一起。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一级,只要弄虚作假,就依法依纪严惩。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在“隐患治理年”中扎扎实实地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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