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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始调控海洋石油出口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7年08月31日 作者: 编辑:

  高油价炙烤下的中国,正在全面调控各种能源类产品的出口节奏。继对煤炭、焦炭、原油等四项能源类产品开征5%的出口关税后,下一个目标是海洋石油关税的重大调整。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它和海关总署已联合发布公告,自8月1日起,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外方所得的原油出口,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中国允许和鼓励外资与中海油合作开发海洋石油。此前,对于外方按合同规定所得的原油装运出口时,中国免征出口税。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从1982年至今已延续了整整25年。
  但近日财政部官方网站的公告显示,上述条款自2007年8月1日起停止执行。公告还表示,外方按此前已签订,并已在执行的合同规定所得原油,在2012年8月1日前装运出口继续免征出口税。
  从国际油价居高不下的2004年开始,中国对原油“宽进严出”的政策开始陆续出台,原油出口量目前在逐年减少。中国海关总署昨天公布的初步数据显示,虽然中国今年上半年原油进口仍然在增长(中国今年上半年进口原油8154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一成以上),但原油出口量在迅速大幅度的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近4成,至182万吨,相当于平均每天出口73705万桶。而此前更有“极端”数据:今年1月中国原油出口仅30万吨,2月原油出口的海关显示量为零吨,显然是滴油未出。
  此番调整海洋石油出口关税是中国能源政策调控的一部分。作为对国际高油价的反应,中国政府开始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出口,新一轮限制能源出口的政策密集出台,从2006年11月1日起,对煤炭、焦炭、原油等四项能源类产品开征5%的出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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