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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县长“当场大哭”为哪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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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7年08月21日 作者:王琼杰 编辑:王远华 王 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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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连王玉山副县长本人也没有料到,他的这一声“哇”不当紧,竟然“哭”来了社会上的各种猜测。于是,“副县长为何放声大哭”顿时成了陕县支建煤矿69名矿工“死而复生”、创下了矿难史上的一个奇迹这个全国性新闻之后的又一个令社会各界关注的“新闻”。 副县长为何放声大哭?网民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不同的解读。新华网《网民观点聚焦》提供的资料显示:部分网友认为,这位副县长很有责任感和人情味,是个好干部。也有少数网友则表示,副县长之所以放声大哭,并非完全是为矿工获救而感动流泪,恐怕也有自己官位前途方面的原因在里面。而更多的网民则认为,这只是一种基于压力的很自然的情绪反应,既不值得抨击或唾骂,也不需要歌颂或礼赞,重要的是哭过之后的副县长应该细细梳理这次事故的点点滴滴,把安全做到生产的细微处、平常处,此情此景式的大哭,谁都不愿意再一次看到,不是因为羞愧于哭泣本身,而是畏惧于矿难猛于虎、生命高于天。 记者认为,上述的看法都有一定道理,特别是多数网民“畏惧矿难猛于虎”的看法更值得深思和玩味。但是,这些看法又都剖析的不是很全面,似乎都没有击中要害,点出最根本的症结和关键所在,给人一种言犹未尽、不吐不快的感觉。 近年来,因为工作关系,记者经常接触一些县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副县长及安监局长和煤炭局长,深知他们工作中的酸甜苦辣和无奈。特别是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市)长,“位重却不权高”,是个“高风险”岗位,似乎承受的压力和责任很大,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却很有限。一位煤炭重点产煤市(县级市)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曾这样说道:安全工作是个“烫手山芋”,哪个市领导都不愿意分管,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任职最晚排名最后的副市长分管,一旦一届政府期满,马上就会重新调整分工。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因为不是常委,职权有限,对下属局委领导的“官帽”没有“话语权”,因此,尽管分管这些局委、乡镇,统一领导全市的安全工作,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时甚至是有其名无其实,“领导”变成了“协调”。即使这些局委、乡镇领导不执行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副市长也是无可奈何。同时,副市长承担的安全责任却又很大,特别是实行行政领导安全问责制以来,分管安全的副市长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安全出了问题首先拿他开刀。全市各条线的安全工作都要管都要协调,特别是小煤矿比较多比较乱的地方,更是让分管安全的副县长、副市长们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刻都不敢放松。 此外,安全工作又是一项综合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煤矿企业因为其特殊的环境条件,点多面广,危险系数高,一直是事故的高发区,只要有一个职工或一个环节稍微有一点点疏忽和纰漏,可能就会引发一场无法预料的灾难。所以,即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再完善,分管副市长副县长们抓得再死抠得再严,也不能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真正落实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况且,分管副市长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天天蹲守在煤矿现场。这就给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出了个难题,就是如何调动和发挥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积极性。而现实的情况是,分管副市长因权力所限,说有权吧管不住“官帽”,说有钱吧又批不出一分,有时就很难协调这些关系;特别是对那些见利忘义、利欲熏心、后台又比较硬的矿主,就是安全有隐患,也很难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所以,有些分管副市长甚至提出了“安全事故就像隔墙撂砖头,砸住谁谁倒霉”的消极说法。 由此不难看出,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副县长有责无权或责重权轻的弊端不仅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也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难度。而煤矿行业“高危”的特点和事故的多发性、突发性又使他们增加了几份恐惧和不安。陕县分管安全的王副县长估计也会遇到类似的境况。支建煤矿私自生产出煤,王副县长很难及时发现,就是发现了可能也很难进行有效制止;对突降暴雨,洪水从河道冲入井下这类“天灾”,王副县长更是始料不及、难以抗衡。在这种尴尬而又无奈的现实中,支建煤矿突然发生69人被困井下、生死不明的“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发生三天三夜又四个小时后,69名矿工兄弟安然无恙,“虎口脱险”,一起轰动全国,惊动党中央、国务院的“特别重大事故”瞬间消除了。对69名矿工来说,的确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对王副县长来说,又何尝不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呢?同时,这76小时对王副县长来说,无疑是炼狱般的日子:“几天来一直没有睡觉,连饭都吃不下”。经历了如此的大悲大喜,身为分管安全的副县长,情不自禁、喜极而泣也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了。 但愿王副县长的这次“当场大哭”能惊醒社会,能惊醒企业,更能惊醒和推动安全管理体制的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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