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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率可能调高至少1倍
http://www.chinamining.com.cn 2007年06月19日 作者:王恒利 编辑:王远华 王欢

  本报讯   权威人士上周透露,中国将大幅提高资源税税率,上调幅度至少1倍;并将计征方法由目前定额征收改为定率征收,即由从量征税改为从价征税。专家分析,国家希望通过此举提高资源的使用成本,达到既节能降耗,又增加财政收入。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金属类矿产、非金属类矿产以及盐。”税法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由于开采地的环境条件不同,收益的比率也不一样,如在大庆和内蒙同样开采一桶石油,后者的成本要高于前者,所以我们国家一直施行了从量征收。”“这导致了企业和个人的绝对收益增加,但国家并没有相应增加收益。计征方法改革后,税收将和资源价格波动挂钩,这符合国家和企业利益共享的原则,提高了政府的税收。”胡怡建表示。
  该税种将对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资源性行业以及其下游行业构成较大的冲击。胡怡建表示,中部地区如河南、山西都是资源大省,而东部沿海地区则是加工基地,提高资源税后,市场必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中部地区的政府和企业都增加了收入,“这符合国家‘中部崛起’的战略。”
  大幅度调高资源税的另一重要原因,是来自节能降耗的压力。2006年国家制订的节能降耗及污染减排的任务最终未能完成,这导致今年完成这些指标的压力陡增。
  “从价征税是资源税改革的方向,但也存在问题,就是实行单一比例税,还是差别比例税。”胡怡建表示,“因为有地区差别、资源品位差别等因素,整齐划一的税率,必然置一些企业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要施行差别比例税,这个标准怎么制订?但可以肯定的是,资源税改革的既定方向是不会改变的。”(王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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